为承包土地生产需要分居十年 老汉上堂闹离婚被驳回
法院认为双方分居不是感情不和引起而是生产生活需要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李志金 林天华)
一对老夫妻,断断续续分居了10年,已年过六旬的阿伯起诉到法院,认为分居多年导致感情破裂,要离婚。 但法院查明,夫妇二人并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是因为承包土地生产需要,因此法院驳回了阿伯的离婚起诉。
分居十年后阿伯起诉要离婚
现年61岁的阿全与60岁的妻子阿娣,均是中山市人,1963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好,生育二个儿子,均已成年。1982年,阿全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夫妻关系产生裂痕,但此后阿全便渐渐淡忘此事。
1990年至1994年期间,双方共同在南朗镇承包耕作土地,1994年,阿娣返回民众镇生活,阿全继续在南朗镇承包土地。期间,双方经济各自独立,但互有来往。就这样,两人持续分居生活。
直到1999年底,阿全因病住院。出院后,阿全返回民众镇与阿娣一起过了一次春节,但春节过后,阿全仍返南朗镇居住。2005年9月,阿全以双方分居多年导致感情破裂为由,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为生产分居不代表感情破裂
虽然是离婚官司,但是在庭审中,阿全却表示,妻子阿娣并没有拒绝其回家居住,而妻子阿娣亦当庭明确要求阿全返回民众镇共同生活。
中山市人民法院日前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作为夫妻,共同生活了几十年,已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丈夫阿全虽然怀疑妻子阿娣20年前与他人有不正当行为,但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对此不予采信。双方分居多年是因生产、生活需要而分居,并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阿全因此要求离婚的理由不充分。法院遂作出判决:不准他们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