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政府规定——
据法制日报报道 连日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前一则《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人员规范着装的通知》引起了诸多争议。
该《通知》规定:凡工作时间(含中午餐厅就餐时间),不得赤脚、穿凉拖(拖鞋),穿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进入办公场所。 有以上不符合公务员着装规定的行为,门卫有权阻止进入,如有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的,一经查实,将作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贻误工作等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到政府机关办事的人员,凡赤脚、穿拖鞋,穿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的,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机关办事,请回去换好着装后,再来办事。
对于这一要求,有乌鲁木齐市民认为,这是政府的一种“作秀”,穿什么是市民的自由,难道找政府办事还要这么苛刻?有人大代表认为,严格要求固然好,但不能因为不符合着装要求就不给老百姓办事!而一些公务员也认为,对公务员严格要求没错,但对老百姓没必要这样要求!
对此,乌市水区政府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机关是一个严肃的办公场所,不同于一般的社交场所,因此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前来办事的人员都应该遵守机关的着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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