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婆在香港一银行失窃报警而牵出来的鹤山原市委书记张汝韶涉嫌经济犯罪一案有了结果。广东省江门市中院近日一审认定其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广州日报》7月5日报道)贪官已经接受法律的制裁,其巨额财产之秘理当真相大白。 然而,细看本案的判决,张汝韶夫妇巨额财产的迷雾依旧阴魂不散。法院认定,张汝韶夫妇的合法财产合计为2361632元。其中张从1982年以来的收入、补贴等合法总收入一共有417779元,其妻从1978年至案发时合法总收入为943852元,此外还有其他收入100万元左右。粗略一算,张氏夫妇的日常收入(工资等)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就至少必须保持在每年5万以上(且不吃不喝不用不养孩子)———这可是一对公务员夫妇啊。至于那上百万的“其他收入”,又是如何“合法”得来的?更令人疑惑不解的还在后头:法院认定的受贿所得约为385万,扣除已没收的100余万元外,剩下的227万元在张“退出的61.8万美元”中予以扣缴并没收上缴国库。显然,这笔“61.8万美元”不是合法收入,因为法院认定的合法收入根本没有这么多;也不属于“来源不明”的财产,因为法院认定的来源不明的财产也只有471万元;当然,这也不是法院认定的赃款。这笔“不白、不灰、不黑”的巨额财富到底从何而来?2004年,媒体传言张氏夫妇的财产有千万元之多,这一传言终于得到法院判决的应验。385万的“黑钱”、471万的“灰钱”、236万的“白钱”、再加上61.8万美元折合494万人民币来历不明、“颜色”待定的巨款,张氏夫妇的财富的确惊人。然而时至今日,能够勉强说清来路的只有前两笔钱,至于后两笔钱的“身世”,似乎无法给公众一个可信的解释。如何解开张氏夫妇的巨额财产之谜?公众似乎无法找到足以倚仗的制度安排。在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安排之下,官员的财产情况对公众而言本身就是一个无力破解的谜题,至于监督就更是空中楼阁无从谈起。即使是已经落入法网的腐败官员,公众也无法弄清楚他们的财产中哪些是黑哪些是白。在知情权和监督权得不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面对贪官的巨额财产之谜,公众只能留下一声叹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