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用户申请上海移动“88”套餐后,在不知情情况下每月额外支付了10元来电显示费。该用户将上海移动告上法庭,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上海移动公司返还其已支付“来电显示费”的一半。目前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见早报昨日A2)昨天,记者联系到该案原告汤淡宁(昨日报道中化名“王先生”),汤先生以消费者以及律师的双重身份对该事接受了早报记者的采访。
书面合同也未明确告知
2004年,汤先生申请了“88”套餐。在电话申请时,还特地问过服务台“该服务是否有额外费用”。回答是否定的,但是每个月的账单上却都出现了“来电显示费10元”的字样。在法庭上,移动公司称,由于汤先生是电话申请,所以没有告知其关于来电显示费用的情况。因此,汤先生的情况仅仅是个案,具有偶然性。
汤先生却表示,曾认真研究过移动关于该套餐的书面协议,上面也没有明确告知将收取每月10元的来电显示费用。也就是说,普通消费者即使到移动营业厅书面签订套餐协议,仔细阅读之后也不能必然知道需额外支付10元的来电显示费。
上海移动曾提出调解
汤先生透露,在案件审理中,移动曾表示愿意全额退款,但是前提是汤先生撤诉或者接受调解。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绝对不是偶然。”汤律师表示,“我的起诉是作为消费者督促移动公司完善企业机制,对移动公司以及其他消费者都是有益的!”
愿代理集体诉讼
“起初没想到将此事作为一个公益诉讼来做,仅仅想讨回一个公道。”汤先生表示。但是目前看来,这种情况涉及面比较广。每一个普通消费者,都是基于善意与移动公司签订合同,而移动在合同条款的告知上却存在瑕疵。在告知义务上的履行不完善,必然导致合同相关收费条款的欠缺。无论该费用是否合理,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但是如果每一个消费者和我一样诉讼的话,成本太高。”汤先生表示,“如果消费者愿意,我可以帮助大家提起集体诉讼。”
上海移动:目前不采取任何措施
移动公司新闻发言人张春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移动公司正在就该事件进行研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结果。对于如何处理类似消费者请求返还费用的情况、除了“88”“60”套餐外是否还有其他类型服务存在这样的情况,以及是否会在电话申请流程中增加告知内容,张春敏均表示,目前移动公司还没有任何结论,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