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7月6日讯“将市容、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7个方面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交由一个行政执法机关来行使!”在昨天上午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武扬透露,《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是我国省级行政区域制定的第一部规范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规章。
按照《办法》规定,我省将成立的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前由规划、市容、市政、绿化、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7部门行使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将由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管理。今后,这一执法部门可以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于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也可以行使处罚权。
张武扬还透露说,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和组织不得再行使已由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执意行使而作出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今后,城市管理以外的领域和风景名胜区的相对集中处罚权可以参照这一办法执行。
据悉,我省从2000年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来,已有20余个市、县(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此项“尝试”。(吴朝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