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7月5日,受省长石秀诗委托,常务副省长王正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认为,1994年12月,我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的《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对规范我省木材流通秩序,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继出台,《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中的一些条款与这三个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尽一致。为维护我省木材流通正常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依据修正后的《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重新制定《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草案)》十分必要。
会议决定,《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省政府颁布实施。
作者:刘超凡 李凯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