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 梅华峰 通讯员樊斯坦张黎辉)做梦都想发财的后某,做起了骗取烟草部门巨额奖励的“生意”,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3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后某有期徒刑2年。
2005年7月,后某在当地报纸上看到某区烟草专卖局刊登的公告:举报涉烟案件线索,可按举报涉烟案值的20%—30%给予奖励。 后某认为有利可图,遂与在北京结识的福建人张某联系购买假烟。
2005年8月,后某给张某汇款4400元,以每条9元的价格购买了360条假冒硬“中华”卷烟;同年10月,又采用同样手段,购买了1338条假冒软“中华”卷烟。经后某“举报”,这些货均被烟草部门截获,案值共77万余元。烟草部门许诺按涉案值的20%对后某进行奖励,两次共为15.5万余元,先行支付1.3万元,等案件查处后再兑现剩余奖金。
当后某要求继续兑付14万元奖金时,烟草部门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后某既是贩假者,又是举报骗取奖金获得者,遂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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