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DT2684司机将车牌“整容”为“闽DT2681”,将受到交管部门和公司的严肃处理
本报讯 (通讯员 林军记者徐景明)近日,在坤驰公司开出租车的施先生向媒体反映,有另外一家出租车公司的的哥在车牌上动了手脚将“4”改成了“1”,不仔细看,对方的车牌和自己的一模一样。 施先生说,幸亏朋友及时提醒才知道这事,否则对方因违章被监控拍下算在自己头上,那可就做了冤大头了。
施先生说,他的车号是闽DT2681,而仿冒自己车号的出租车是闽DT2684。可能是因为怕监控拍到自己违章还是其他原因,闽DT2684这名司机不知用什么方法把“4”变成了“1”。开始的时候施先生还不知道,直到有一天一个朋友说看到了另一部车号为闽DT2681的出租车,这让施先生大吃一惊。“如此一来,对方车辆违章违规扣分罚钱都可能算在我头上,尤其晚上灯光昏暗,车牌更不容易分辨,这样的事情得有人管一管。”施先生说。
记者马上登录厦门交通信息网对两车违章情况进行了查询,车号为闽DT2681也就是施先生所开的出租车仅违章一次,而被投诉的车号为闽DT2684的出租车违章达到了十次,累计扣分10分,最近一次违章是在6月20日的凌晨。如果这辆出租车涂改车牌调查属实,那么,闽DT2684出租车司机此举的动机相当明显——就是避免自己被继续扣分。
随后,记者与闽DT2684所属的出租车公司取得联系。接到记者反馈后,该公司马上展开调查。经确认,闽DT2684的出租车司机确实有涂改的行为,将“4”改成了“1”。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肃处理该司机,责令立即改正,换牌或把漆涂上去。同时,公司将对该车司机罚款2000元。
据了解,类似将车号牌中的“4”改为“1”或将“D”改为“B”、“E”改为“F”,或以涂改、贴纸等对车牌进行变造,都属于“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像闽DT2684出租车司机的做法不仅扰乱了交通管理,也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不仅相关出租车公司会进行严惩,交管部门也将按规定扣留其机动车辆,收缴号牌,处以重罚。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