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本报讯(记者陈泥)今年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区部分“温热理疗仪”产品专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结果显示,确有一些企业为推销产品,在经营场所发放、张贴的宣传材料中擅自夸大产品的适用范围和功能,致使消费者被误导。
在现场监督检查中,药监人员对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行了检查,并重点检查了企业的产品宣传材料。检查发现,不少经营温热理疗仪的商家都在经营场所张贴了擅自夸大适用范围和功效的宣传材料。药监人员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拆下张贴的违法宣传材料,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对温热理疗仪及类似的物理治疗医疗器械产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说,消费者选择此类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经营者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张贴;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在产品包装和标签上应注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消费者购买时应看清楚产品说明书,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中有关适用范围、禁忌症、安全警告三个部分的内容。如发现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或经营者超出产品说明书范围夸大疗效、虚假宣传的行为,可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