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的视察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企业研发力量薄弱,只有25%的大中型企业拥有研发机构,75%的企业没有一个专职人员从事研发活动。”
记者从此间举行的政协十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悉,目前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比例仅为10%,而发达国家一般在30%以上。
全国政协委员在关于对黑龙江省国有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视察中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机制不健全,自主创新动力不足;在现行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指标中,比较重视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经济指标的考核,没有恰当的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考核指标;国有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国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明显不足。以哈尔滨为例,国有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5%以上的仅有17家,仅占总数的8.3%;达到3%的29家,仅占总数的14.1%。
为此,邵鸿等委员建议:
建立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有效机制,增加政府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科技投入。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创新人才和研发机构的建设,增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和研发机构是企业创新的组织保障。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提高企业创造、管理、应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建立创新成果保护的体制和机制。政府引导国有企业建立以“鼓励创新”为核心价值观的创新型企业文化,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加强产学研的结合,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的主体。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