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看着怀里睡得正酣的婴儿,现年16岁的英子却显得十分无奈。英子被打工店的老板强奸后发现自己怀孕时,报案却已无证据。为将施暴者绳之以法,英子及家人毅然作出令人心酸的决定——“产婴证奸”。日前,在对婴儿进行DNA亲子鉴定后,施暴者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4年5月,15岁的英子来到贵定县城关附近一家五金店打工看门面。家有妻儿的店主邱某某现年46岁,早年曾与英子的叔叔同在一个厂里共事,所以家人也就放心地把英子留在了县城。其间,英子住在18号门面房,邱家夫妇住隔壁17号门面房。
2005年1月的一天,邱某某的妻子带着孩子到贵阳去了,门面房里只剩下英子和邱某某二人。当天深夜,邱某某酒后用钥匙打开了隔壁的房门,强行奸淫了英子。次日10时许,邱某某拿着一把菜刀来威胁她,如果把事讲出去她就得死。当日23时许,邱某某把房间门打开,又一次强暴了年仅15岁的英子。当年农历正月,英子回家过年后,就再没有到邱某某家打工。
过完农历大年,英子来到一家“清炖馆”打工。几个月后,这家饭馆的陈老板发现英子脸上长出孕斑。陈老板的爱人将英子带到医院检查发现,英子已怀孕8个月。陈老板很快找来她的家人,英子心有余悸地向亲人讲述了她被邱某某两次强奸的事。当天下午,英子家人向贵定县公安局刑侦部门报了案。后来,警方告诉英子家人,由于报案太晚,还没有证据证明邱某某的犯罪行为,得等调查之后再作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英子和家人做出了惊人的选择:为了将凶徒绳之以法,生下孩子。2005年10月29日,英子在医院里产下一女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