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敛财1800万 原犍为县委书记被判死缓
(记者 李寰)
原乐山市犍为县县委书记田玉飞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昨日下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田玉飞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田玉飞有期徒刑4年,财产差额部分继续追缴。 决定对田玉飞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财产差额部分继续追缴,对田玉飞违法所得财产予以追缴。
昨日下午2时30分,宣判开始。旁听席被田玉飞的亲属挤得满满当当。田玉飞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走进法庭,与坐在旁听席上的妻子双目对视后,迅速将头深深埋下。经法院审理查明,田玉飞先后收受36人财物,折合人民币达180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另外有1200余万元巨额财产,田玉飞无法说明其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在田玉飞的贿赂金额中最大的一笔来自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2002年,犍为县电力公司国有股转让,乐山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以4000万元的低价成功购买,王德军随后分多次给田玉飞940万元人民币、5万元美金、银行卡50万元以及价值68万余元的奥迪A6轿车一辆等等。
案发后,田玉飞被扣押、冻结的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为3361万余元,扣除田玉飞及其家庭其他成员的合法收入和田的涉嫌受贿金额,其中有120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田玉飞的行为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查明,在司法机关未对田玉飞采取强制措施时,他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情况,其行为属于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理,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庭审结束,田玉飞表示他将与律师协商后决定是否上诉。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