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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报消息:昨日上午,杨小林与其妻熊建碧开“黑帮公司”一案(本报曾报道),在市高院进行了终审判决的公开宣判。曾在一审被判死刑的“黑帮公司”“黑老大”杨小林仍被判死刑,并在宣判后执行枪决。
据悉,杨小林团伙涉黑案是这两年来我市破获的最大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而杨小林也是今年我市被执行死刑的第一个“黑老大”。昨日,市高院,杨小林终审判决后被押赴刑场 记者 徐元宾 摄
“黑老大”上诉被驳回
宣判词长达23页,宣读了近1小时。在庭上,法官宣称,杨小林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起上诉。杨认为,在一审中有的证人证言有虚假和不真实。市高院审理后认为,警方对证人证言收集的程序合法,内容之间也能相互印证,驳回了杨的诉讼。法院采信了杨妻熊建碧提出的未参与敲诈勒索窦唯忠的上诉理由。
杨请的杀手鲁勇军和“黑帮公司”成员周磊(大)、刘剑平等也提出了上诉。但皆因无证据来证明而被驳回。
杨妻改判20年徒刑
法官称,杨小林黑帮团伙所涉犯案人员有17人。经二审审理后,市高院认为,除对熊的事实认定和量刑有不当外,其余的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
市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并以杨小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组织卖淫罪等八宗罪名,判处其死刑决定;鲁勇军犯故意杀人罪,也被判处死刑。另外,熊建碧的刑期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该团伙的其余成员量刑不变。
死刑命令立即执行
审判长当庭宣称,根据相关规定,已对被判死刑的杨小林和鲁勇军进行了核准,且高院院长已签发了对杨、鲁执行死刑的命令,并在宣判后,依法立即执行。杨小林第一个被押出法庭,他在离开法庭时,再次重复一审被判死刑时对亲人说的话:“把娃儿带好。”当杨被押出法院,赶赴刑场时,旁听席上杨的岳母和两位杨的亲人痛哭失声。
案情回放
为执行“家法”买凶杀人
2004年,长寿人杨小林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蔡国华、王时翼等人,从事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组织卖淫、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去年3月,杨小林成立“公司”,他自任“公司”负责人,统管“公司”,并“任命”自己老婆熊建碧为“会计”兼“出纳”,具有大专文化的王时翼为“军师”。杨还规定,每月“公司”要召开一次骨干成员会议,总结一月以来的“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利润”按比例进行分配。成立“公司”后,杨为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还规定了严格的惩罚制度,组织成员不得背叛组织,否则轻则开除,重则性命不保,祸及家人;还制定了公司等级制度,任何事情只能逐级汇报,不得越级上报,否则要受到“家法”处置。“公司”成立14天,其中一成员因违反规矩,被杨处以当众罚跪;同年4月,其组织成员王波、梁勇因对其组织骨干成员不敬也被罚当众下跪、赔礼道歉。
去年,杨“公司”的骨干成员蔡国华在与杨小林合伙贩卖毒品时,因分赃不均,常发生言语上的碰撞,蔡便想另起炉灶,并告诉了女友。杨小林知道后,为教训蔡,便花钱找来两杀手史国海和鲁勇军,要弄残蔡的双脚。去年3月,蔡在龙溪镇一网吧上网时,被鲁杀害。
另外,杨小林涉黑团伙还开着宝马车前往四川绵阳市贩卖摇头丸;在两路口以开美容厅为掩护,组织妇女卖淫;另还聚集100打手,持械在九龙坡打架等等。
本组稿件由记者 徐勤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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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内40人涉“黑”被判刑
昨日,市高院通报,从去年年底到昨日,全市法院共受理5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目前,这5件涉黑案均已一审宣判,有两件还在二审阶段。
市高院刑一庭宫庭长称,5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被判刑的有42人,其中有40人是以领导组织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量刑。宫称,在一审宣判的40人中,被判刑10年以上至死刑的占了42.8%;有犯罪前科的有10人。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大多是农民和无业者,年龄在40岁以下,以青年人居多。宫庭长分析称,现目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与人数比过去有所增加,组织也比以前严密,犯罪特征也比以前突出。
相关案例:
刘军涉黑团伙
今年4月,合川刘军涉黑团伙首要分子刘军被判刑20年。据了解,该团伙在刘军的指挥下,于2002年至2004年,在合川以开赌场等方式聚敛钱财,并犯下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李文涉黑团伙
今年3月,九龙坡李文团伙涉黑案宣判,李文一审被判处死刑。据悉,该团伙在李文的安排下,进入酒廊充当“黑保安”,砍伤顾客,垄断夜市摊生意。
孟洪彬涉黑团伙
据了解,孟洪彬涉黑团伙在成立半年后,于去年2月被捣毁。该团伙主要靠通过收取“保护费”、吃霸王餐等手段在南坪一带作案数十起,致伤2人,敛财上万余元。去年12月,孟洪彬被一审判刑16年。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7-06 10:49 编辑: 唐文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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