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深圳将开展绿色GDP核算试点
开始编制强制淘汰工艺及产品目录、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产品目录
深圳商报记者周森
本报讯发展循环经济的成效如何,今后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绿色GDP”来进行客观评价。 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局和环保局了解到,作为对《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具体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绿色GDP”核算试点工作,并建立起循环经济的评价指标体系。
禁止产销的一次性产品目录开始编制
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该局已着手修改完善政府及社会项目的核准、备案办法以及项目评审制度,明确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循环经济及资源综合利用内容,并将其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一环。明确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每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发展循环经济项目予以扶持。
禁止并淘汰落后工艺和产品是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明文规定。市发改局为此已开始修订《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增加循环经济内容;开始编制强制淘汰和强制技术改造工艺及产品目录、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产品目录、可再生或再生利用的废弃物目录。市环保局则积极开展落后工艺、技术以及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研究,计划年底前拟定《深圳市五年内拟退出的重点污染行业、工艺、技术、企业名录》,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重污染企业。
启动首批7个循环经济试点项目
作为近期工作的切入点,市发改局正在筹备于近期召开全市循环经济工作会议,检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循环经济的决定和近期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并进一步推动各区、各单位的循环经济工作;建立循环经济重点工作的督办制度和简报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循环经济评审的标准体系;梳理现有政策体系,完善充实循环经济法律法规,进一步研究制定循环经济的有关配套支持政策;协助贸工局在下半年召开的第八届高交会上设立“循环经济展区”。
据透露,我市近期将启动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初步选择观澜街道、侨香村、电镀工业园、服装产业基地、龙岗垃圾焚烧电厂、滨海医院冷热电联供系统、中水回用工程开展首批试点。
大工业区将建成生态工业园
市环保局最近制定了《深圳环境保护局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今后将研究制定有关循环经济政策、标准,引导扶持环保产业和“静脉产业”,主要包括:制订我市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指南,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绿色GDP”核算试点工作,按照“绿色GDP”核算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自然资源账户、资源和污染流账户、环境费用账户等的核算体系;将循环经济纳入环保专项资金资助范围;鼓励和规范废弃物专业化经营,建立“废弃物交换中心”等。
为起到示范作用,环保局将开展生态工业园示范工程,对现有各类工业园区如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带、大工业区、福田保税区进行改造整合提升,力争2006年内把大工业区和市高新区初步建成生态工业园示范工程,“十一五”期间争取按循环经济模式完成对15家以上工业园区的生态化建设和改造。
单位GDP能耗广东全国最低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报显示,2005年广东的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为全国最低,每万元GDP能耗为0.79吨标准煤,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08吨标准煤,低于浙江、江苏、上海和北京。
广东在GDP总量节节上升的同时,万元GDP能耗却呈现逐年下降之势,这一升一降,印证着广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先行一步的坚实脚步。取得这一成绩,主要得益于工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先进制造业等行业能源消耗比重降低。(李纪泽尤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