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改善方案主要内容
重点改善城市景观照明和改造路灯
本报讯深圳照明改善方案,以改善城市景观照明和改造路灯为重点,一是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灯光景观系统规划》要求,完善以深南大道灯光长廊为重点的城市景观照明系统;二是消除安全隐患,更换已超过使用年限的水泥灯杆;三是解决市民反映强烈、投诉集中的已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小区道路的“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改善城市景观照明系统。
一是完善深南大道灯光长廊。建设科技园灯光景区、整合竹子林灯光景区、完善中心公园灯光景区、改造蔡屋围灯光景区。四大景区范围内共有62座建筑物,其中49座的景观照明需要建设、整改或修复,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按照许宗衡市长提出的“政府主导、统一标准、业主承建、电费补贴”的原则,上述投资由有关业主承担。以上项目由市城管局具体负责组织并于2006年实施,力争在2007年春节前完成。
二是完善南海大道灯光景区、华强北灯光景区、人民南灯光景区项目。以上项目分别由南山、福田、罗湖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三是其他景区城市照明项目建设计划。2007年建设深圳湾灯光景区、上步灯光景区和文锦路灯光景区;2008年建设南头关灯光景区和华侨城灯光景区。
以上项目由市城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全面更换特区内水泥灯杆。
特区内107条市政道路上的2417基路灯水泥灯杆全部更换,将采用钢杆代替水泥灯杆。在水泥灯杆改造过程中,使用新型节能型灯具和光源,选用可调功率型的镇流器在深夜利用镇流器减半功率达到节约能源及电费的目的。
本项目由市政府投资,计划2006年内完成。
(三)解决小区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
对特区内已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69条小区道路进行整治改造,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小区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将贯彻落实循环经济方针,通过采用节能型箱变,选用高效光源和灯具,使用降功率镇流器、试用部分太阳能路灯等多种措施,将创建节约型社会工作落到实处。该项目由市政府投资,计划2006年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