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6日讯据南国都市报报道:一名已怀孕了近8个月的年轻孕妇,因腹痛到当地卫生院就诊,在服用了该院医生开出的胃药后,突然抽搐昏迷,口吐鲜血,最后经抢救无效,母子双双惨死。悲痛欲绝的亲属认为院方责任,院方则另有说法。
丈夫:妻子吃胃药后死了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事发地点秀英区石山镇卫生院。让记者惊讶的是,诺大的卫生院内竟看不到一名医护人员,不少病房已房门紧锁。
据死者的丈夫吕德魁讲,他和妻子王爱青是石山镇美岳下村村民,妻子已怀孕近8个月了,死时才23岁。
据他讲,7月3日下午,妻子王爱青忽然说腹部有些疼痛。4时许,他带妻子到石山镇卫生院就诊。他们先去了妇科,经医生检查,没有发现有早产症状,该医生就找到该院内儿科的医生陈元诚院长来诊断。陈听了病人的诉说后,按了按妻子的腹部,就判断是胃病,开了5块钱的治疗胃病的药(具体名称记不清了)。
回家晚饭后约7时许,王爱青服用了陈元诚开的两粒黄色的药片。想不到,吃后还不到30分钟,妻子就出现了呕吐、吐血、抽搐等症状,最后神志不清,昏倒在地。
情急之下他边叫人去卫生院找医生,边紧急拨打琼山医院120。卫生院派一名姓谭的医生来会诊,谭几乎和120车同时到达吕家。由于情况危急,120车直接就把患者急送到省人民医院抢救。省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其腹中胎儿已经死亡。7月4日上午10时许,加强治疗科传出消息,王爱青已经没救了,下午6时许,王爱青停止了呼吸。
吕德魁说,妻子出事后,他不停地打陈院长的手机,想说明情况,但对方一直关机,直到最后,也没来看过死者一眼。对此,吕德魁和家属都认为,王爱青的死,是因为吃了卫生院开的药,卫生院必须对死者负责。
院长:凭经验诊断有点草率
针对死者家属的反映,记者几经辗转,最终采访了石山镇卫生院的陈元诚院长。陈元诚说,他听患者讲并没有腹泻症状,又听钟医生说患者无早产迹象,自己就往胃病方面来考虑。他说,按常理,应该给患者做一个B超来确诊,但当时院里唯一会做B超的医生因事请假,在无法做B超的情况下,他对病人腹部进行按摸后,凭经验判断病人应该是胃病,于是就开了两种治胃病的药“胃友”和“腹可安”,两种都是西药。
陈坦言,当时没有给病人做B超,而是靠个人经验就开药,有些草率。
对于孕妇死亡的原因,陈元诚认为很可能是因高血压而引起的颅内出血。对于死者家属的赔偿要求,陈元诚说,自己是对症下药,卫生院没有责任,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省医院:孕妇死于脑出血
中午,记者来到省人民医院核实死者的真正死因。在三楼的加强治疗科,一位医生知道记者的身份后,表示不能接受采访,在记者再三追问下,该医生才透露对方王爱青死于“脑出血”,其余不肯多说。
部门说法:依法处理
据了解,该事故出现后,秀英区政法委、卫生局、石山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领导都高度重视。从4号晚上到昨日上午,这些部门的领导一直都在紧急协商该如何处理此事。
秀英区卫生局刘雄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说,卫生局和镇政府的态度是,让权威部门对药品进行鉴定,确认责任。该谁的责任谁就来承担。而现在家属按照风俗不愿意进行尸体解剖,现在只能是双方在理智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秀英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振民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目前,死者买到的两种胃药已经封存待检。(李灏张洁)(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