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将首次实现“两证合一”明年1月1日起,旧的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本报讯 (记者 陈泥通讯员肖雨)记者昨日从我市税务部门获悉,从下月开始,国税、地税部门将对全市所有纳税人统一更换、办理税务登记证件。 据介绍,联合换证工作将从8月1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市所有纳税人都将拿到国、地税联合换发的新版税务登记证。据介绍,此次联合换证涉及国税、地税部门所有管辖的纳税人,是迄今为止全市范围内最大规模的一次联合换证。据悉,新版税务登记证除了原有的国税、地税两本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外,税务部门还将实行统一的税务登记代码,按统一口径填写新修订的税务登记表,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编制纳税人识别号,尤其是个体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较以往有较大不同。此次换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包含税务登记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和扣缴税款登记证三类证件,涉及我市所有的企业、企业在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个体户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及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等。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旧的税务登记证将不再有效,逾期未办理更换税务登记证件或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500元的罚款。据介绍,8月1日起,由地税部门派驻人员到各基层国税部门服务厅,与国税部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及变更等事项。纳税人只要去当地或主管国税部门窗口,就可以一趟搞掂所有办税事项。友情揭示
轻松换证三步走
一填表。8月1日开始,到国税、地税部门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新版的《税务登记表》及《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同时也可登录厦门国税或地税网站下载,据实填写;二申请。持原有税务登记证件、一式三份的《税务登记表》及《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到当地或主管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换证手续,税务部门将向纳税人开具受理凭条,告知领证日期。三领证。纳税人持有旧的税务登记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国税部门办税窗口换取新证。(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