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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两女友烧炭自杀身亡的黄少芳,曾经多次自杀及虐待儿子,社署向法庭申请保护儿童令,将其子交由祖父母照顾。
女儿自出生后一直由居于天耀的祖父母照顾,幼子则与父母同住。幼子出生不久,黄与丈夫感情破裂后,丈夫则往内地长住,黄与幼子相依为命,靠救济金过活。黄曾多次企图自杀,并威胁要伤害其儿子。2002年12月,黄少芳在天华住所睡房割脉、服药及烧炭自杀,浓烟涌入隔壁房间,险些使其儿子陪死。警员到现场后,黄又以跳楼威胁,最后由消防员破门入屋救出母子。
事后,医务社工(社会工作者)曾安排黄少芳入院就医,并由香港撒玛利亚防止自杀会跟进。去年5月,黄少芳又致电社工表示已经喂药给儿子吃,并准备带儿子去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社工立即报警求助。警方数日后才寻回两母子。之后黄的儿子由政府安排给祖父母照顾。图:黄少芳2002年自杀送院。
(金陵/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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