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7月6日讯 因为相信医院的广告宣传,泾县的田某大老远赶到合肥来治疗耳鸣,谁知原来的耳鸣却变成耳聋。田某于是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2002年10月23日,田某在报纸上看到了合肥市康泰医院刊登的广告,医院称邀请专家开展耳病会诊活动,并承诺耳聋、耳鸣只需一个疗程就可恢复正常。 田某因为长期的耳鸣影响了正常生活,便于2003年1月7日从泾县赶到合肥,并在第二天去康泰医院就诊。医院根据田某病情,给其开了药品槟榔七味丸,医药费540元。然而,田某此后却发现自己的听力越来越差,最后竟然完全失聪。田某认为这是在服用了康泰医院的药物后导致的,因此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审理过程中,康泰医院提出,其对田某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需要进行鉴定。瑶海区法院遂委托西南政法大学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得出结论为:首先,合肥康泰医院在对田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夸大广告宣传的过错和药品包装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次,医院对田某的诊疗没有产生广告所称的“疗效”,但是不能认定田某的失聪是服用槟榔七味丸所致。因此,瑶海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康泰医院返还田某540元医药费和72元交通费,并承担相关鉴定费用,驳回了田某要求医院赔偿475200元的要求。(孔艳、王成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