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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35 东北新闻网 | (通讯员何功欣袁大勇)去年9月份以来,在铁西、皇姑、沈河、大东等地接连发生多起抢劫情侣案件。当几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警方发现,几人年龄都不大,最大的21岁,最小的只有15岁,其中4人年龄未满18岁。昨日记者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铁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五人均犯有抢劫罪,分别判处4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至8000元。 2005年10月11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李某、韩某、周某五人窜至雪花啤酒厂附近,迎面遇到情侣王某、毛某两人,几人拦住王某、毛某,刘某对男子王某说:“哥们,借点钱。”就在王某愣神的工夫,刘某开始翻王某的衣兜。和王某同行的毛某见状,立即往马路对面跑,边跑边喊救命,但随即被另外几人追上。被追上后毛某还被几人打了耳光。在抢劫了王某和毛某100来元钱和一部手机后几人分别逃跑,在附近小区保安的协助下警方随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和李某,陈某、韩某、周某也相继被警方抓获。 经审讯,该作案团伙在2005年9至10月间,先后在大东吉祥公园、皇姑区克俭公园、沈河区大南街、铁西区建设东路附近,采用暴力手段对被害人陈某、唐某、符某、孙某、赵某、宋某等人实施抢劫。刘某、韩某、李某共抢劫作案5起,周某、陈某抢劫作案4起。几人不仅抢劫被害人随身所带现金和手机,有的被害人甚至被抢走皮鞋、火车票、身份证、香烟等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陈某、李某、韩某、周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共同抢劫公民财产,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系共犯。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其余几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0年,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 ( 东北新闻网) | [编辑:夏明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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