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
女工热死
7月3日晚,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晕倒在车间内,抢救无效第二天死亡。医生说,刘是因中暑死的。昨日,刘运芳的工友向记者反映说,该纺织厂车间常年温度很高,近期高温天气,更是给他们“火上浇油”,厂内中暑和长痱子的工友不是少数。昨日,记者就此展开一番调查。
刘运芳家属称
她晕倒前曾向厂方请假未准
7月3日晚9时30分,纺织女工刘运芳晕倒在福建长隆纺织厂车间内,经福州总院急诊科医生检查发现,她血压很低,呼吸衰竭,体温41.6度。 7月4日早上8时许,刘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介绍,刘运芳得的是热射病(是中暑病症中最严重的一种),进而引起中枢衰竭而死亡。
据刘运芳家人说,刘晕倒前,已经发高烧,她曾向工厂请过病假,却没有得到批准。
昨日,据刘运芳的20多名工友说,刘晕倒时,车间内温度高达40℃以上。他们还说,该工厂车间内常年温度很高,近期高温天气,更是给他们“火上浇油”,厂内中暑和长痱子的工友不是少数。
昨日下午,就刘运芳死亡及其工友反映的高温现象,记者在福建长隆纺织厂内试图联系该厂负责人了解情况,却被该厂工作人员以“厂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至昨晚记者截稿时,仍联系不上该厂负责人。
据马尾港区派出所民警吴德霖介绍,事发后,死者家属提出了3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厂方只答应支付10万元左右的赔偿额,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据死者刘运芳家属说,马尾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已让刘运芳丈夫王玉富填写一张《工伤认定申请表》,家属提出申请后工会才会介入调查。
工人一上班就汗流不止
根据刘运芳二十几名工友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展开调查。
昨日下午5时许,由于无法进入长隆纺织厂车间采访,记者在纺织厂前看到,工人们在车间内紧张地工作。一名刚换班的四川籍女工告诉记者:“由于车间内温度太高,工人一上班就汗流不止,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湿湿的,像从水里捞上来的一样。”
一名张姓女工告诉记者,每天午后,厂方会搬来几块很大的冰块放在车间内,但是这些冰块是用来冰冰水及绿豆汤的。
来自安徽的小吴在该厂已工作3年。她说,纺织厂内总共有1000多名职工,工人是按照三班倒轮流生产的。
近期,小吴都是上早班,上班时间从上午7:30到下午4:30。小吴说:“这个时段是一天中最难熬的时段。纺织车间是全封闭的,一楼和三楼都没有空调,而且通风差,加上纺纱车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热量,所以夏天车间内的温度一般会比室外多好几度。再加上机器的轰鸣声,整个车间显得异常燥热。”
工人的肩膀手臂长满痱子
小吴告诉记者,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车间里的温度一般都在40℃以上,最高达到50℃,夜晚车间内温度仍很高”。由于高温,她的右手臂上长了许多痱子。记者逐个了解,发现好几十名工友也受痱子困扰,只见他们的肩膀、手臂、腿脚长满痱子,有的痱子还恶化成水疱。
大热天,厂里还常加班
“大热天,厂里还要经常加班。”张姓女士告诉记者,如果没有旷工或者请假,每个职工每个月可以多拿50元的满勤奖。每次请假扣10元,一个月内请假3次就取消满勤奖。所以很多职工都不敢请假。
新闻背景
高温天气工作中暑属于工伤
在气温超过35℃的天气条件下,职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为物理性中暑,即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后,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高温下应适当调整工作时间
各企业应该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和劳动强度,建议一些高温作业企业错开中午最热的时段,可以将工作时间调整为早6点至10点和下午3点至7点。
试用期也能领到防暑降温费
凡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待遇。但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应享受防暑降温费。最低工资中不包含高温补贴。
当气温超过35℃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按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津贴、加班费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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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中暑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凡有器质性疾病和重病后恢复期及体弱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适当补充水分和盐分,最好补给盐饮料,饮水以少量多次为宜,饮料温度以8-12℃为佳,同时备防中暑药物(如人丹、十滴水、风油精),遇有头痛乏力时及早用药;
露天作业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12:00-15:00),并缩短工作时间;作业时,穿耐热透气性较好的服装,一旦出现中暑症状,尽快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