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从8月1日起,福州将上调管道燃气价格。
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混空气调整为4.80元/立方米,工业用气调整为4.9元/立方米,营业性用气调整为5.4元/立方米;而民用小区管道液化气调整为14.4元/立方米。
省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价是在听取了各方听证代表的意见后,省物价局决定采取分类定价的方式,适当地调整福州市区管道燃气的价格。目前福州市城区管道燃气混空气(液化气占40%,空气占60%)民用价格现行价为3.6元/立方米。小区管道液化气民用价格现行为10.8元/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