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 因胡兆秀状告香港商人叶汉辉盗取其存款476万港元而被牵扯出来的原鹤山市委书记张汝韶涉嫌经济犯罪一案日前已有结果:江门市中院一审认定张汝韶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判决后,张汝韶未上诉。2004年3月11日,张妻胡兆秀向香港法院状告香港商人叶汉辉,称其盗取她在港存款476万港元。张妻状告香港商人的官司,引起香港媒体关注,也引起了当地纪检机关重视。当年4月1日,江门市纪委秘密调查张汝韶的问题。2004年8月31日,张汝韶被逮捕,2006年2月23日,江门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江门中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汝韶受贿385万余元,另有4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