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开然)为规避央企投资风险、避免国资流失,国资委昨天发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后国资委将对国内166家央企的投资活动进行全程管理。 这是国内首部规范央企投资的规章。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部规章,国资委主要为控制央企非主业投资,防范企业经营风险,而不是代替或帮助企业进行投资决策。他透露,2004年央企投资总额约1万亿元,非主业的投资约占5%,其中少部分企业非主业投资比重偏大,存在盲目多元化投资问题。
针对部分央企非主业投资的盲目性,《暂行办法》提出,国资委今后将对企业投资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所谓全过程管理,是指国资委在事前、事中和事后都保持对央企投资的监管。事前,国资委要求企业上报年度投资计划、追加项目和重大事项的报告,年度投资计划应包括主业与非主业投资规模;事中,国资委建立企业投资统计分析制度,通过投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指导;事后,组织对部分央企投资效果进行评价。
为鼓励规范董事会建立,国资委对央企也区别对待。已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央企,国资委对投资项目仅实行备案管理;未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央企,国资委对其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非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核管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于“不规矩”的企业,国资委措辞严厉:“违反本办法和其投资决策程序规定的,国资委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该《暂行办法》仅规范央企境内投资,对于央企境外投资,国资委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目前国资委管理166户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0.6万亿元,这些央企大多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