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公积金中心尚未接到相关文件,缴存比例暂无变化。”针对有关媒体报道公积金比例上调的消息,昨日,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目前重庆执行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占职工工资总额的7%-15%,在没有接到新的文件之前,将继续执行现有政策。
昨日,有媒体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联合下发通知,对“三险一金”税前扣除的政策进一步做出明确界定和细化,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将由8%调高至12%。
为此,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关于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问题,2001年重庆市财政局和房改办联合发布了《关于2001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从2001年元月1日起,我市单位及职工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均从6%上调到7%,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报重庆市住房改革办公室批准适当提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5%。
该负责人称,目前还没有接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也没有接到市政府文件,7%-15%的比例暂时不会变。(日报记者 曾立实习生 柳 颖)
来源: 华龙网 2006-07-07 05:07 编辑: 维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