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晨报记者 聂玉虎实习生胡晓)昨日,北京某地方媒体报道,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将由8%调高至12%。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我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中心尚未接到相关文件,将继续执行现有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2001年重庆市财政局和房改办联合发布了《关于2001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从2001年1月1日起,我市单位及职工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均从6%上调到7%,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适当提高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15%。
“目前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因此我们将按照7%-15%的比例执行。”该负责人称。
来源: 2006-07-07 0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