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今年3月5日,上海市嘉定区“老庙黄金”真新店发生抢劫案,价值90余万元的黄金饰品被劫。7月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主犯粟君才死刑,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其余3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刑。
3月1日,粟君才、吕成德、吕聪军、莫立民驾车窜至上海嘉定区,经过事先踩点,发现位于丰庄路的“老庙黄金”真新店在安全防范上存在漏洞,于是伺机作案。3月5日6时40分许,粟君才、吕聪军、吕成德趁金店值班人员提升卷帘门之机潜入金店内,将值班人员捆绑,抢劫了91.4万余元的黄金饰品1043件,以及现金人民币1.1万余元。
3月9日,4名被告人在广东东莞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粟君才曾于1998年9月伙同他人在广西柳州实施入户抢劫,用铁制的撬棒将彭某打成重伤,劫得价值3000余元财物后逃逸。吕成德曾因在广东东莞盗窃犯罪,于2003年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还判处吕成德死刑,缓期2年执行,没收财产4万元;判处吕聪军无期徒刑,并处3万元罚金;判处莫立民有期徒刑15年,并处2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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