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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1999年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蓝洋温泉国家森林公园,公园占地面积5660.32公顷,拥有奇特的温泉和丰富的动植物种群以及特有的山势地貌等生态资源。也就是从那时起,儋州市环卫部门明知违反原林业部1994年颁发的《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却不顾森林公园管委会和附近群众的极力反对,强行将垃圾场建在位于森林公园北部的著名景观莲花山脚下。
新华社记者赵叶苹、颜昊
海南省以其独特的热带自然风光博得“健康岛”、“生态岛”闻名全国。然而,记者日前接到当地群众投诉,海南岛西部风景秀丽的蓝洋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竟然成了附近儋州市的城市垃圾倾倒场,数千村民被迫与垃圾和被污染的河水相伴已7年。
现场目击:
垃圾占地数十亩近10米高
记者接到投诉后专程走访了位于海南岛西部的蓝洋温泉国家森林公园。6时多,记者按照当地居民的指引找到了垃圾车进入森林公园的土路。在这条仅够一辆卡车穿行的山道上,随处可见垃圾车上掉下的零散垃圾,车行之处扬起满目黄沙。
当记者驱车来到蓝洋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的莲花山脚下。刚把车门拉开,便闻到伴着馊味、令人作呕的恶臭。放眼一看更是令人吃惊:郁郁葱葱、苍翠欲滴的森林里,竟然藏着一个占地数十亩、堆积近10米高的垃圾山!
在垃圾场入口处的几间平顶房前,负责垃圾场管理工作的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职工说,这个垃圾场堆放的主要是儋州市城区的生活垃圾,每天有三四十卡车约100吨垃圾运往这里。对于成群结队的苍蝇,他们主要是采取喷药的方法灭杀。
离垃圾场只有1公里左右的儋州市蓝洋镇那昌村居住着400多名村民。那昌村村民曾彩凤对记者说,没建垃圾场前,那昌村空气清新,河水清澈,垃圾场建了之后,菜和水稻都成片枯死。这样的日子已经伴随村民有7年之久。
搬还是不搬:
当地相关部门各有各理
垃圾场建在森林公园里,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于是,从1999年开始,森林公园管委会和附近群众多次向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儋州市政府和市环卫局反映情况。
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针对垃圾场的搬迁问题,2003年7月20日,时任儋州市市长的邱宏民曾在垃圾场现场办公,称要投资4000万元异地兴建无害化垃圾处理场,2004年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对此,现任洋浦管理局副局长的邱宏民解释说,垃圾处理场没建成的主要原因在于规划、选点难,而当时将城市垃圾“临时”堆放在森林公园里,也是上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批准的。
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吴冠华在接受采访时说,由于新垃圾场选址几经变动等问题,森林公园里的垃圾场的搬迁问题才被搁置下来。目前新垃圾场的选址已经结束,因为地方财力有限,无法筹措配套资金,只能招商引资。如果招商不理想,将由市财政出资建设新的垃圾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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