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哈尔滨电(记者王茜常璐)在采访日本遗弃化学武器挖掘回收期间,记者经常听到有人问,为什么不把这些害人的化学武器运回日本处理?
对此,记者采访了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 刘毅仁介绍,这是当年因为考虑到运输安全问题,中国政府才同意在中国境内销毁。
刘毅仁介绍,中方曾要求日方将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运回本国销毁。日方表示为难,声称日本国内法禁止化学武器入境,国民也难以接受,加之遗弃化学武器长年埋在地下或水中,大多严重锈蚀变形,有的已出现渗漏,运输难以确保安全。因此,请求中方允许在中国境内销毁。
鉴于日方的请求,并考虑到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实际情况,中国政府为尽快消除遗弃化武对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威胁,在日本政府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最优先确保人员安全和不污染中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中国政府同意在中国境内销毁日本遗弃化武。
刘毅仁认为,中国作为受害国,冒着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可能受到危害的风险,作出同意在中国境内销毁日本遗弃化武的决定是非常不容易的。从这一点上讲,中方为协助日方销毁遗弃在华化武作出了巨大的牺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