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86.7%的执行积案得到执行
法制网讯郑春笋为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山东省德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采取多项措施为法院执行撑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1至5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已经清理执行积案7289件,占未执结积案的86.7%。
针对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召开的德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决议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应当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都应当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得干预、阻碍、抗拒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措施,帮助人民法院改善执行工作条件。
对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及时侦查,检察机关应及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及时判决,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本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帮助排除和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困难和问题,促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决议要求,由四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挂帅,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机关参与,成立了四个专项检查小组,巡回到11个县市区检查各基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情况。全市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都听取了法院执行工作专题汇报,乐陵、宁津等县市人大也作出了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大多数县市区建立了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机制。
另外,德州市专门建立了“党委总指挥、人大总监督、法院唱主角、社会大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实行了重大执行案件领导挂牌督办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市综治委以文件形式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对阻碍法院执行工作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德州中院尚洪立院长说:“市人大的决议和蔚立臻主任的高度重视、大力推动,为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着实‘撑了腰、‘壮了胆,法院执行工作更加硬气、更加顺利。”今年以来,市县两级人大已先后督办了218件涉及执行问题的信访案件。在一起欠款纠纷案中,作为市人大代表的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执行义务,市人大对此案非常重视,蔚立臻主任亲自与其谈话,使被执行人认识到依法执行的重要性,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