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旅游协会了解到,2006黑龙江省旅游纪念品展示活动将于8月5日至7日举办,报名活动现已开始。
据省旅游协会秘书长朱继英介绍,本次活动的目的是为充分发掘利用我省旅游资源,促进旅游纪念品开发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调动多方力量,促进我省旅游纪念品设计、研发水平提高;展示我省旅游纪念品开发的成果,促进旅游纪念品市场转化和产业规模的逐步形成。
据了解,此次旅游纪念品展示活动与“第三届东北地区(齐齐哈尔)国际旅游业博览会暨首届冬季旅游产品交易会”同时进行,地点定在齐齐哈尔市会展中心。
此次活动由各市(行署)旅游局(旅游协会)组织当地旅游纪念品的生产和设计单位(个人)参展,同时组织当地荣获国家和省历届旅游纪念品大赛优秀奖以上作品参展,并组织当地旅游纪念品生产厂家、旅游企业参加“第三届东北地区(齐齐哈尔)国际旅游业博览会暨首届冬季旅游产品交易会”。
各参展者直接向所在市(行署)旅游局(旅游协会)报名,并经市(行署)旅游局筛选后,于7月20日前报省旅游协会。
活动期间,将举行旅游纪念品展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外新闻媒体,对展示活动进行宣传。
本次展示活动的旅游纪念品将请专家进行评定,并向公众展示获奖的旅游纪念品。同时,将举行获奖旅游纪念品命名仪式,向社会公布本次展示纪念品的名称、生产单位、作者等,通过群众参与评选“群众喜爱作品奖”。
省旅游协会朱继英说,本次活动参展作品要求一是取材黑龙江的资源和文化,二是工艺设计精巧、外观包装精良,三是具有纪念意义、实用价值。作品范围重点是旅游工艺品、纪念品。也可以是旅游日用品(含文化用品)、旅游服饰、旅游食品、保健用品等。参展范围定为凡热心于旅游纪念品设计开发的企事业单位、院校、设计机构、爱好者、发明人等,均可以以集体或个人的名义向所在市(行署)旅游局(旅游协会)报名参展。凡参展者需提供功能完整的实物样品、设计规范的彩色、黑白样图、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
最后通过对参展作品的评审,评出最佳创意奖、最佳设计奖、最佳资源利用奖、最佳装潢奖和最佳特色奖各1名,每项奖金各1000元;评出群众喜爱作品奖10名,奖金各100元,对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