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余亚莲)昨日,廖照文等4名小股民做了“吃螃蟹”的人,他们为何要告科龙公司和顾雏军?
廖照文说,他是顺德人,对顺德本地的企业有感情,也觉得本地企业不会骗本地人。2004年,他购买科龙股票时,科龙刚刚发出2003年的年度报告,报告显示科龙业绩“颇好”,再又加上“德勤”这样全球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廖照文就此十分信任科龙,一次性买进了上万股科龙股票,花了十多万元。 到2005年下半年时,科龙事发,股票一泻千里,他来不及出手,十多万元的股票全套进去,现在只值两万多元。
他说:“如果是股票正常的亏,我们也认了,但是是科龙骗了我们,我怎么能服气。”起诉内容
廖照文在起诉状中称:其一,科龙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依法公告的财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这一事件中,股民因科龙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科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科龙公司的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当对原告的损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其三,科龙公司的董事长顾雏军、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是科龙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实际操纵人和实施者,对虚假陈述的结果,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