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宇鑫)建设部近日下发的《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中提到,2008年采暖季前,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建筑应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各地还要在今年采暖季前选择一定数量的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建筑进行供热计量改造。 记者从市政管委了解到,本市也将对部分委办局机关的办公楼进行供热计量改造。
政府机构办公楼在供热计量改造中的率先垂范也被列为推进供热计量的目标之一。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新建供热系统必须满足供热计量技术要求,既有供热系统原则上应在2-4年内通过技术改造达到热计量要求。新建建筑的供热计量设施必须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否则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RJ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