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7月7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关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制定《安徽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议案,已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准备将该条例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介绍,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从1998年开始,我省每年都对见义勇为的英雄和先进分子给予表彰。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这一议案后,目前,省综治委和省法制办已完成相关调研工作,正在起草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也准备将该条例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条例出台后,将有助于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使全社会更多的人愿意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钱艳丽、陈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