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助)本报昨天在一版刊登的“本市企业工资总额今年继续宏观调控”的消息引起不少读者关注,纷纷询问有关具体情况。今天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实行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办法的企业,主要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据介绍,目前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工资总额调控,主要包括自主决定工资水平、“两低于”(企业工资总额增幅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幅、人均工资增幅低于劳动生产力增幅)、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税工资等四种办法。实行“两低于”的企业,可以按照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13%,对企业增加工资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