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出"内鬼" 歪烟进"专卖"
3月10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民警接群众举报,在郫县安靖镇挡获两辆正在翻装伪劣卷烟的小货车,运输、贩卖假烟的犯罪嫌疑人曾明(化名)落网。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了一个惊人内幕:除了主犯曾明曾是烟草稽查队员(后来辞职),同伙黄某、罗某竟是在职的烟草稽查队员!昨日,记者从金牛区检察院获悉,该案已提起公诉,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民警出击招待所内发现假烟仓库
“一个叫曾明的男子长期在某招待所里贩卖假烟,数量很大。 ”3月10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接到群众举报,并获取了曾明当天就要交易一批货的可靠消息,交易地点在郫县安靖镇。民警们在周密部署后火速赶到安靖镇设伏守候。不久,两辆从不同方向驶来的小货车停靠在马路边,并开始翻装卷烟。数名便衣民警闪电出击,当场查获假冒“中华”、“小熊猫”、“云烟”等伪劣卷烟4315条,价值35万余元。
据两名司机交代,他们是受曾明的委托,帮忙运输并交接这些卷烟的。民警循线追踪,赶到神仙树北路“紫荆春天”小区将曾明抓获归案。随后,在曾明的带领下,民警赶到曾存放假烟的仓库所在地———白马寺街某招待所的会议室。打开会议室的大门,堆积如山的卷烟映入眼帘,“中华”、“云烟”等各类假冒香烟应有尽有。民警现场清点,共查获假烟1059条,价值19万余元。
内幕调查前稽查队员“转行”贩假
据曾明讲,2001年他进入某烟草专卖局工作,担任户籍稽查员,主要负责对所管辖区的卷烟零售户进行管理。任职期间认识了不少做烟草生意的人。2003年,他结识了做假烟生意的广东人汤某(另案处理)。2004年3月,曾明辞职后做塑钢门窗生意亏本,在家待业。去年9月,汤某找曾帮忙运输贩卖假烟,每月给他4500元报酬。因为汤某知道曾明在烟草专卖局工作过,不仅有销售假烟的网络,还具有反稽查的能力。就这样,曾明被汤某拉下了水,开始大肆运输贩卖假烟。
从此汤某从台前退到了幕后,不再亲自出面“出货”,而是以“影子老板”的身份遥控指挥曾明等人,从福建等地把假烟源源不断运到成都。曾明则负责租赁仓库存放假烟,并联系买家进行销售,销售所得的钱存入汤某提供的银行卡。由于曾明熟悉烟草执法部门的执法规律,因此在运输贩卖假烟过程中屡屡得手。
假烟流入烟草专卖店
不久,为扩大“经营规模”,汤某向曾明提出再多拉几个烟草稽查队员“入伙”。于是曾明给他以前的同事、烟草稽查队员黄某、罗某做工作,并开出诱人报酬。黄、罗二人很快答应了,三人开始“并肩作战”。
据曾明称,成都市场上的假烟大多来自沿海城市,很多地下卷烟厂都集中在福建、广州、浙江等地。那些造假工厂已初具规模,有些厂子的机器设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台设备可能价值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其生产出来的产品完全可以假乱真。曾明说,大部分假烟都销往成都的郊县,少部分在成都市内的一些烟摊销售,也有少量的烟草专卖店在销售假烟,但大多是他熟悉的专卖店。
案件进展法院近日开庭审理
据金牛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曾明在明知汤某销售的是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为汤某提供运输、仓储等活动,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该院已向金牛区法院提起了公诉,金牛区法院决定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昨日下午,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从这起案件里他们发现,制假手段越来越高,被假冒的产品种类越来越多,运输销售的假冒产品数量越来越大,这些都应该引起企业、执法部门高度重视。为此,金牛区检察院起草了《检察建议书》,并于昨日下午送到川渝中烟工业公司营销部,建议烟草企业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予以抵制的宣传力度;建议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防伪标识;建议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金牛检记者庞山岚摄影宋力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