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通知,在各地开展对违法车辆卸载点和停车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参与收费卸载点、停车场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予以脱钩。
通知要求,各市交警部门严禁举办和参与收费卸载点、停车场的经营活动。 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对于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直接举办违法车辆收费卸载点、停车场的要立即进行清理、取缔;参与违法车辆收费卸载点、停车场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予以脱钩;严禁以任何名义与收费卸载点、停车场经营业主产生利益分成、收受赞助、报销费用等经济利益关系。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违法车辆收费卸载点、停车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场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卸载和看管费用,严禁借卸载、转运和看管车辆之名乱收费。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后,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进行查处,发现问题,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还规定,各级交警部门指定的停车场只能临时停放其他违法车辆,不得作为强制卸货场地,对举报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停车费的,该停车场不得再停放违法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