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假冒央视记者 椰城行骗155960元被判刑5年
海南新闻网7月7日消息:本来从事电视自由制片工作,却冒充中央电视台记者吹嘘自己能买到政府淘汰车和帮人调动工作,先后骗取他人155960元的财物。 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了解到,该冒牌记者近日被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以购买领导淘汰车骗取2万元
2002年10月,海口市民叶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是“中国农业部电视中心、中央电视台四台驻海南省记者办主任”李某(女,48岁,江苏连云港人)。由于系朋友介绍,叶某便对李某的身份深信不疑并把被害人徐某介绍给了李某认识。2003年3月份,李某在与叶某、徐某交谈时谎称有一批从省政府淘汰下来的领导公务车辆要卖,价钱便宜,大概3—5万元一辆,并问徐某和叶某要不要。徐某觉得便宜即表示要一辆,并先后给了李某2万多元,李某拿到钱后,便以种种借口称没帮徐某买到车,之后便离开海口,玩起了“人间蒸发”。
后经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具证明信证明,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海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等四大机关办公厅均未有淘汰车辆的事实,而李某收取徐某的2万钱也被她挥霍一空。
以安排工作为名骗取12万元
同样在2003年月3月份,被害人姜某也经叶某介绍认识了李某,并被明确告知李某是央视记者。李某和叶某在闲聊中称其认识省公安厅厅长,可安排人在公安机关工作。叶某便将信息转告给了姜某,因姜某正好有一女儿刚从大学毕业没工作。姜某认为李某既是央视记者便完全相信其有能力为女儿安排工作,而李某也承诺她的确认识省公安厅领导,可以安排姜某女儿在海口公安部门工作。为此,李某便以办事需要费用为由,先后收取了姜某约11万元和1块价值15960元的欧米茄的手表以及熊猫牌手机1部。然而,李某始终没为姜某的女儿安排工作,骗得的现金却被其挥霍一空。
2003年8月,叶某的表妹王某通过叶某认识了李某。一次,3人在交谈中,李某得知王某的丈夫在东方市公安部门工作并想调到海口工作后,谎称其认识省公安厅领导,可帮助王某的丈夫调动工作。王某信以为真,便托付李某帮忙将其丈夫调到海口。之后,李某便以办事需要费用为由,骗取王某1万元。直到李某玩起了“人间蒸发”,王某等人才发觉上当受骗,并向海口警方报案。2005年9月17日,当李某再次出现在海口时,就以涉嫌诈骗被海口市公安局刑拘。同年10月21日,她被检察机关批捕。
作者:罗明阳
(来源:商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