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ages.sohu.com/ccc.gif) |
|
事后还报警称童工“扰乱工厂治安”,警方现已介入调查
昨日,新桥,张金贵的脖子被狠心的老板卡得伤痕累累 记者 任琦 摄
重庆商报讯(记者周昕欣)昨日,新桥一饮料厂老板因“难以忍受”童工连日前来讨薪,抓住他将其脖子卡伤,还命令手下拨打电话报警称童工“扰乱工厂治安”。覃家岗镇派出所称,警方现已介入调查,该名童工被打属实,现已通知家长带领孩子到正规医院检查身体。
老板打人后命下属报警
昨日下午,脖子上有血痕的张金贵(化名)向记者介绍,他是綦江人,要到今年11月才满16岁。从6月5日正式上班算起,他已在重庆宏科饮料有限公司工作了20多天。7月1日,公司将其辞退。昨日,房东要求张金贵付房租,于是张找到老板张宏达要求支付工资。老板不仅不付工资,还把张拖进办公室卡他的脖子。
张宏达的合伙人陈先生介绍,他们公司的规定是下个月的15号领上个月的工资,张金贵自从被辞退后,连续几天都跑来“要工资”,张宏达愤怒之余才会动了手。而宏科公司车间主任张女士介绍,张金贵和老板发生争执时弄翻了办公桌上的东西,被打后还曾抓起身边的榔头试图反抗,因此老板才会叫她打电话报警。
覃家岗镇派出所民警介绍,接警后他们迅速赶到,发现张金贵脖子上有多处抓伤和卡伤,他们便告诉张金贵,可在家长带领下到正规医院体检,派出所随后将对此进行调解。
童工隐瞒年龄得以上班
对张金贵的年龄,宏科公司几位负责人均表示不知道他只有16岁。张主任称,张金贵自称20岁,而身份证“拿去换新证了”,因此大家都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大”。
张主任还介绍,张金贵在车间里负责“吹瓶子”。他平时“很懒”,每逢上夜班工作两三个小时就要“喊累”,时常擅自跑回去睡觉。普通工人一天能挣三四十元钱(计件工资),而他只能挣十元。张金贵则称,自己是感觉劳动强度太大,他实在受不了。
律师:公司招工应核实年龄
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律师饶敏介绍,根据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雇用单位有审核员工年龄的义务。因此,即使当初张金贵没有向宏科饮料有限公司出示身份证,公司仍然要负担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接受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此外,公司辞退张金贵,除支付应付工资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7-07 15:2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