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7月7日电(记者陈孟阳)大化集团副总经理闫成华7日代表企业和辽宁省政府有关部门签署了节能目标责任书,承诺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企业节约能耗17.62万吨标准煤。同时签署节能目标责任书的还有包括鞍钢集团、辽河油田等在内的其他63家大企业。
2005年,这64家企业能源消耗量占辽宁省能源消费总量的48.3%,占辽宁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的7成。辽宁省经济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签约表明辽宁省这64家企业正式加入了国家有关部门发起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这位负责人说,这64家企业承诺到2010年底将一共节约能耗850万吨标准煤,同时还要保证实现确定的万元产值能耗节约目标,并保证在建或计划建设的节能降耗工程如期进行。
据了解,为保证“十一五”期间GDP能耗降低20%这一目标,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决定在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通过强化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监督管理,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进而全面提高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据了解,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
辽宁省是全国能源消费大省,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的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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