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丽萍 实习记者李珍莹)7月7日上午,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议室里,当该厅劳动监察处的工作人员将4万元工钱交到46位四川农民工代表手里时,农民工们喜笑颜开,感谢劳动监察工作人员的调解。
今年4月初,46位四川农民工在呼市新城饭店二分店的施工工地上干活。6月下旬,工程基本完成时,该饭店负责人将65万元工程款和工人工钱付给了总承包商高某,没想到高某携款逃跑了。46名农民工只好向饭店负责人讨要。经过自治区劳动和保障厅监察处工作人员的调解,该饭店负责人答应先垫付给46名民工6万元工钱。除了当天发放的4万元外,其余2万元将在7日之内付清。农民工们高兴地说:“我们现在连饭也吃不上了,感谢劳动部门为我们主持了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