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7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我国将开展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试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称,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选择部分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专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试点。 可组织高职院校毕业生利用毕业前的一段时间,到技工学校、高级技校接受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技能实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使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可采取技工学校送培训上门的形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培训服务。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与高校合作,推动将职业指导训练课程纳入高校课程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