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就会获得一张“文明乘车爱心卡”,凭卡就能领取商场折扣卡、游乐园免费券、餐厅免费券、矿泉水等各种奖品。近日,为倡导文明让座,廊坊市公交公司想到了“让座有奖”的奇招。
据说,首倡“让座有奖”活动是想借此“推进城市文明建设,让城市文明成为一种习惯”。 这里,我们不怀疑该活动的良善初衷,也不质疑该市在城市文明建设中表现出来的良苦用心。然而,好心未必成就好事,如此将让座与小恩小惠的物质回报捆绑一块的“让座有奖”活动,明显具有“利诱”嫌疑,于情于理,颇不相符。
俗语道,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让座,作为一种公德行为,它也是有回报期待的,但这种回报绝非物质性,而是行事主体在爱心付出后获取的一种精神快感和情绪愉悦,即“余香”。廊坊市为了求取“公车美德”的自律化与规模化发展,以利诱为酵母期许“公车美德”的高效化建设,因其给爱心明码标价性质,实属一种爱心有偿收购行为。
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为主,外因为辅,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如果对让座者的让座义举成因进行哲理化分析,让座者的情绪动因是主导性内因,而“让座有奖”这种程序化操作无疑是辅助性外因。由此可见,没有在内因上下大工夫而专注于外因的程序化操作,“让座有奖”虽为奇招却不是好招。
当然,我们不排除“让座有奖”活动可以催生让座者的纯良爱心,但按照如今商业时代的世俗经验判断,此类人等当为少数,而催生更多的则是心存蝇头小利者。事实上,“让座有奖”活动本身也已印证了这一点判断。
除此之外,笔者还担心该活动可能衍生出“骑虎难下”效应,即,“让座有奖”活动必须有始无终地进行下去,如若一停,难保公交车上的爱心生态不会回到“让座有奖”活动前的老路上来。而当一种公德体系建设需要与该一种助力模式共死生时,其现实意义又有几何?(福建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