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7月8日讯 “择校费”将逐步取消
为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上学贵”问题,今后我省将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监管,强化中小学教材招标采购价格管理,降低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用书费用负担。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逐步降低直至取消择校收费。 规范“改制”学校收费,坚决制止利用“改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行为。认真审核高等教育培养成本,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整治和规范民办学校及各种培训班收费。继续大力推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
土地补偿标准将逐步提高
今后,我省将建立能够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土地价值和土地资源稀缺状况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制度。在不少人关心的征地补偿方面,意见要求,我省要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逐步提高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并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提高土地利用率。
我省还将尽快建立环境综合补偿机制,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收费和排污收费征收标准,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惩罚性收费,在县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逐步把收费标准提高到企业保本微利水平,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垃圾处理领域,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
药品加价控制在15%%以内
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成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首要目标。今后,我省将建立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的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干预。全面实行医疗机构一日清单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积极实行单病种付费总额控制措施。在建立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制度的同时,每年集中时间和力量,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严防垄断行业乱收费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建立垄断行业成本约束机制,防止垄断企业凭借优势地位获取暴利,重点对交通、建设、国土、环保、劳动、技术监督、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收费,电力、通讯、供水、供气、供暖等垄断行业强制服务和乱收费问题进行规范。对与企业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劳动管理、标准计量、供水供电等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进行公示。
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成本核算比较复杂的重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加快地方铁路价格改革,适当放宽政府管理权限,逐步建立铁路运输价格依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和市场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适当浮动的机制。
力争明码标价“全覆盖”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建立以节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使水价能够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应成本,分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同时,还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办法,并在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此外,未来5年我省价格总水平将保持基本稳定,为让价格控制在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范围之内,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年平均上涨幅度将被严格限制在3%%左右,其中价格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明码标价覆盖率达到100%%,价格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分步推进电价改革
我省将分步推进电价改革,制定有利于公平负担的销售电价机制,建立规范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促进与电源项目配套的电网建设。尽快归并统调发电机组电厂上网电价,严格把关,减少分类分档。规范非统调常规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管理,对新建机组制定标杆上网电价,对现有机组,尽快实行分类分档管理,减少按个别成本定价。在对电石、铁合金、烧碱、水泥、钢铁、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基础上,试行对其他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差别电价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疏导煤电价格矛盾。
特困群体将享受价格优惠
随着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今后,各行业会不会形成新一轮涨价潮?省物价局有关人士昨天透露,我省在制定“十一五”价格指导意见时,已经对群众的承受能力作了充分考虑,群众大可不必担心。
我省在制定或调整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价格或收费时,已充分考虑到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确保调价程序合法,调价政策合理,调价幅度适当。为照顾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群体,今后我省还将合理运用价格优惠政策和价格调节基金,对他们进行救助。
医药价格和涉企收费都将实行公示制度,土地补偿费标准将逐步提高。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日前公布了《安徽省“十一五”价格工作指导意见》,其中透露,未来5年我省将努力解决涉及水、电、医药、教育等多个民生行业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内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钱艳丽、李丽媛、陈酿、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