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竟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无视行政执法部门一道道责令拆除违建的通知函告,公然建起一座未经规划、建工、消防等部门审批的学生宿舍楼。目前,这座设计为六层楼的学生宿舍已建了五层楼,面积约5000多平方米。 那么,这座毫无安全保障的学生宿舍到底是如何建成的呢?
记者接到举报后,昨天就赶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邵圣行政村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施工现场。记者看到,该校东南角一座尚未完工的大楼冷冷清清地矗立在地面上。该楼东面一角的基础部分,浸泡在水中。家住该校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这座大楼所占地块,原来是个池塘。一名看工地的民工说,地面有点水没什么事,等02幢楼的工程完了,用水泵抽一下就行了。知情人告诉记者,此楼建设根本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建设“施工许可证”,施工队伍也没有按程序通过招标办进行招标确认,楼房的基础工程也没有权威单位的审验合格证明。那么,该楼的基础部分是怎样建成的呢?
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刘副校长说,他们学校是2006年1月8日和南京市电大正式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新建的02幢楼是新生宿舍楼。记者问,在建的02幢楼有没有办理相关建楼的合法手续?刘副校长说,今年6月10日,学校带着施工图纸,去江宁区规划局和建设局等部门办理正常施工手续时,才被告知没有土地证不能办理,无奈学校只能边申请边建设。记者问,学校建的02幢学生宿舍楼既然没有办建设许可资质,那么大楼的安全性如何保障?刘副校长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只声称“安全”问题学校会考虑的,大楼所用建筑材料都有质检报告,学校已经认真保存。02幢楼是不是违章建筑?面对提问,刘副校长回答“原则上说02幢楼是违章建筑,希望记者不要记录和报道。”
对于刘副校长这一句不敢公开的回答,记者慎重起见走访了南京市江宁区消防、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江宁区消防大队张参谋告诉记者,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擅自施工建设校舍,没有经过消防部门审核,消防部门已经责令该校停止施工。江宁区规划局综合科工作人员说,规划部门没有给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在建校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向城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手续”的规定,校方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情况下,其建设学生宿舍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江宁区建设局执行大队鲁大队长说,由于土地权不属于学校,他们目前在没有获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部门是不可能对其颁发“建设施工许可证”。建设局执法大队接到举报,派员到现场要求校方出具允许建设相关文件,校方置之不理,继续施工。建设局从为学生安全角度出发,2006年6月给校方发出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要求校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程序办理手续。
江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王大队长说: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06年2月28日开始施工时,监察人员便到现场检查情况,要求校方提供建设部门允许施工的相关手续和证明,并要求校方领导四天内给予答复,他们不但不理睬,并且继续施工,江宁区行政执法局连续两次向校方发出停工通知和自行拆除通知书,并且对在建的违章建筑进行实景拍照取证。由于在建校舍(学生宿舍)有着重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向单位领导和江宁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并且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拆除令。
江宁区法制办吴主任告诉记者,由于江宁区城市行政执法局2月28日对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发出停工通知书,校方便向区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消该行政处罚决定。经查,该校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的规定,被申请人(江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规划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的违章建筑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置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政府部门决定:维持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作出的责令期限拆除违章建筑的具体行政行为。
江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江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就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违法建楼一事,向法院提请强制拆除令。目前该案已进入调查阶段,一旦证据搜集到位,即立案处理。
记者连跑了江宁区六个政府职能部门,就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违法建楼一事,听到最多的一句对话就是“这所学校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有关人士指出,南京市“双拆”工作正推向高潮,而南京民办华夏实验学校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公然违法建楼的行为令人震惊,希望有关执法部门能从城市发展的需要,从学生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尽快作出抉择,拆除这幢带有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本报记者 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