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8日讯
核心提示一名16岁的少年经不住色相的诱惑?熏竟嫖宿大他10岁的街头“野鸡”。发生性关系后,因遭“野鸡”敲诈威胁,少年一怒之下将其杀害。2006年6月30日凌晨,这一凶杀案就发生在三亚市解放路振龙大厦龙祥宾馆一客房内。 三亚警方三日内侦破此案,来自东方市板桥镇的凶手陈某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陈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哭着说“她骗了我的处男身还敲诈我,真的该死!”
客房内惊现全裸女尸
位于三亚市解放路振龙大厦的龙祥宾馆,是一家家庭宾馆。6月30日凌晨2时许,宾馆的大门已经关闭。这时,住在宾馆603房的一名男青年将宾馆老板的房门喊开,说接到一个紧急电话要外出,第二天再来结算押金,要求老板开门让他出去。宾馆老板将他送出去后,因担心客房里的水电没有关好,前去查看。可当他打开门时,一下子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在他眼前的客房地板上俯卧着一具赤裸的女尸。清醒过来的老板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接警后,三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上真、刑警支队支队长蔡明日以及河西公安分局的相关领导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警方现场勘查时发现,躺在地上的死者身高167厘米,约26岁,全身一丝不挂,被一条被单包住上身。死者身上有四处刀伤,脖子挨了一刀后被床单勒紧,房内除死者的衣服外,还发现一个刚用过的避孕套。法医初步鉴定,死者死前与别人发生过性关系。警方在现场还提取到另外一个人的脚印,推断脚印就是凶手留下来的,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下。
死者为街头“野鸡”
案发后,三亚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调查死者的身份,一路查找凶手。警方调查发现,住宿在603房的客人叫王某,为东方市板桥镇桥北村村民,今年23岁。分局刑侦大队长郑光春于当日凌晨5时带领一个追捕组前往东方查找王某的下落。为了不打草惊蛇,追捕组成员在东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配合下,乔装成镇政府社情调查员到桥北村进行摸底,发现王某并没有作案时间,且了解得知,王某的身份证曾于2005年借给外出广东打工的陈某使用,至今尚未归还。警方随即将陈某锁定为重大嫌疑对象。而此时,陈某还没有在村里出现。
就在追捕组锁定陈某为重大嫌疑对象的同时,另一组刑侦人员经过大量的排查工作后,终于查出死者的身份。死者姓李,今年26岁,四川德阳市人。生前在三亚市文化宫附近站街拉客,为卖淫女。
16岁少年嫖娼杀人
确定陈某为此案的重大嫌疑对象后,警方一面在陈某家周围布控,一面对陈某的家属做思想工作,要求带陈某到警方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宽。7月3日上午,陈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到东方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介绍,陈某今年16岁,去年到广东打工,因为上班时间太长太累,就回到三亚准备在三亚找工作。6月28日晚上,陈某在三亚文化宫下车后,遇到了长期在这里站街拉客的卖淫女李某。从没与女人发生过性关系的他,经不住李某的诱惑,决定带李某到自己开的房中睡觉,并讲好500元包三天。随后,他用王某的身份证在解放路振龙大厦龙祥宾馆开了一间客房,当晚发生性关系后,他就给了李某500元。29日晚上,李某又如约来到他的客房内,发生性关系后已到了30日的凌晨,李某这时一下子变脸了,说当时讲好的是500元一个晚上,向他再次索要500元。这时,他身上只剩下200多元了,要做生活费和车费。因拿不出500元,李某就对他恐吓,说要带人来砍死她。他感觉到上当和害怕被砍,就用买回宾馆削水果给李某吃的水果刀向李某的身上捅去,在腹部、胸前、背后各捅一刀后,害怕李某还不死,又抹了李某脖子一刀。作案后,因担心警察设卡抓他,从三亚走山路步行回到家里,在心惊胆战中足足走了两天时间。
记者对话嫌犯
家里困难还去找小姐并杀人
我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家人
昨日下午,记者在三亚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内见到了嫌犯陈某。当他不足1米6高的瘦小身材出现在记者面前时,记者怎么也不能将这位16岁的少年与杀人嫌犯四个字联系在一起。知道记者的来意后,他流着泪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整个采访过程中,他一直低着头。
记者:你这么小怎么没有读书了?
陈某:我家里很穷,上到小学四年级就辍学了。去年到广州一家厂里做手袋工,每个月工资只有500元左右。
记者:在广东打工怎么到三亚来作案了呢?
陈某:因为厂里边上班时间太长,而且又太累,就辞掉了厂里的工作,准备回家另找份工作,回到三亚的第一天,就遇上了李某,然后就发生了这种事。
记者:你当时是怎样认识被你杀死的这个女人的?
陈某:当时我从大东海坐车回市内,当走到文化宫门口时,看到路边有一个家庭旅馆,就想在此住上一晚,休息一下明天再去找工作。然后就在这家旅馆开了一间房,冲过凉后想出去看一看三亚夜景。刚下楼走到拐弯处时,突然后边有人叫什么,我转过身一看,是一名年龄看上去在20岁左右的女子,这名女子走上前来问我需不需要她陪着逛街。当时我非常高兴,以为自己的“艳遇”来了,什么也没有想,就马上答应了她。于是两人就去逛街了。逛了一会,这个女人就问我晚上需不需要人陪。我当时心头就有一种冲动,犹豫了一会就答应了。
记者:你知不知道这位女子是在卖淫?
陈某:她问要不要人陪我睡觉时我就知道了,这时我认为我已经是男人了,有这方面的需要。双方讨价还价后,以3个晚上500元达成交易,然后就把李某带到旅馆房间内。到了房间,李某要求我先把500元付了才能陪我睡觉,我就给她了,然后一起上床睡觉。
记者:你以前有没有过性行为?
陈某:没有过,连女朋友都没有过,这是第一次。当时她说她只有19岁,我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我还感觉已经有点喜欢她了。
记者:你当天晚上就给了她500元,难道不怕她第二天不来了吗?
陈某:我当时对她很信任,第二天早上,两人出去逛了一圈后,她就找借口离开了,我还真的以为她会不来了。但钱已付给了她,我也没有办法,她走时说晚上12时去我住的客房找我。当晚12时许,她真的来了,并且再次与我发生了性关系。
记者:那你为何还要杀死她?
陈某:发生完性关系后,她要求我再付500元,我不肯,她就恐吓我,说她已经陪我睡过觉了,我不再付500块钱就别想下楼,只要我从旅店走出去,她就找人砍死我。我当时心里很害怕,就把身上仅有的200元给了她,她还嫌少,继续对我恐吓。我当时又气又恼,心想,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于是走到电视机前拿了把水果刀,把她按在床上,对准她的胸部扎了一下,她就在床上不停地挣扎、反抗,当时害怕她不死,又向她脖子上抹了一刀,看到她仍在床上翻滚,就扯下床单紧紧地勒住她的脖子。我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就马上离开了。
记者:你现在感不感到后悔?
陈某:作案后我不敢坐车,步行回到家里。我当时最想的就是见到我的父母。回到家里见到父母时,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我感觉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家人,家里经济这么困难,我还去找小姐并且杀了人,让家人为我伤心流泪,我错了,我现在已经深感后悔。但我认为那个女人骗了我的处男身、骗了我的纯真后,还敲诈我威胁我,她确实该死。(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