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放飞的猫头鹰。记者刘珂摄
本报讯 昨晚,我省公安厅、林业厅在周至秦岭山中,放飞在3·23特大非法贩运野生动物案中查获的28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栖息在山地森林中,夜间活动。 以金龟子、鼠类为食,是著名的益鸟。非法猎捕即属触犯刑律,非法猎捕6只以上属重大案件,10只以上为特大案件。据了解,今年3月23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和永寿县公安局相继查获途经我省非法贩运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共计46只。由于非法商贩在运输的过程中,将猫头鹰挤装在桑塔纳轿车的后备箱内以蒙混过关,造成8只猫头鹰在运输过程中因挤压窒息死亡,其余猫头鹰不同程度受到伤害。随后,这些受伤的猫头鹰被及时移交陕西省野生动物抢救饲养中心寄养救治。
经过该中心工作人员的细心呵护,除6只猫头鹰因病情严重死亡外,其余大部分猫头鹰体质已经全部恢复健康。根据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的原则和宗旨,省林业厅决定将已恢复体质的28只猫头鹰在楼观台林场辖区实施野外放归。(王海鹏张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