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侯砚通讯员武金梁城市快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本市从2004年11月开始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截至今年6月,已向2000多名农民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约1500余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向工伤农民工支付工伤保险费用100余万元,北辰区农民工高某某,成为本市个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最高额的第一人。
农民工高某某,在北辰开发区台资企业永丰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从业。2005年5月6日,高某某在公司工作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造成重型颅脑损伤,颅内出血,深度昏迷。工伤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由于伤势过重和反复感染等原因,医疗费用达100余万元。
永丰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加工企业,面对如此巨大的抢救费用,企业早已无力承担。单位所辖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辰分中心,对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时进行了支付,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在长达一年的治疗过程中,支付医疗费用达100余万元。
鉴于该职工经抢救无效死亡,工伤保险将为其亲属发放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使工伤职工的家庭得到一定的补偿,供养亲属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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