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7月7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6日公布《浙江省采供血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决定今年底前撤销现有的6个县级血站、19个县中心血库,血液检测必须在市级以上采供血机构进行,确保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
调整后,省会城市杭州设血液中心1所;宁波、温州等其他10个市各设中心血站1所;在部分县(市、区)设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的分支机构(分站、采供血点),承担相应区域内的血液采集、储存和供应任务。
该方案还规定,分站、采供血点可在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严格统一质量管理下,开展血液分离业务,但是不得进行血液检测;储血点原则上挂靠在县(市、区)第一医院,可与医院输血科(血库)共享人员、设备等资源。储血点不得开展血液的采集、分离、检测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