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8日电近一段时间,黑龙江省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学生溺水、交通意外等事故,给学生家庭带来巨大悲痛。7日,在暑假来临前,黑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给全省各级学校和学生家长们写了一封公开信,要求学校和学生家长们要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坚决杜绝溺水、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
公开信中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暑假前深入开展一次以游泳、交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班(队)会、黑板报、专题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名学生的游泳、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学校在组织学生外出,特别是游泳、登山、各种野地夏令营等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老师带队,要配备医护人员。组织学生集体到外地或较远的地方开展集体活动,要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同时,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游泳、不乘座无行车手续接送学生的车辆等。此外,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社区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监督和管理青少年学生游泳行为,并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不适合游泳地区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并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东北网)[编辑: 杨琳] |